【文匯專訊】房署助理署長潘啟迪被控偷竊電腦書一案,今早在西區裁判法院第二次提堂,裁判官同意控方的建議,准陶Q告自簽二千元及守行為一年。
控方表示,由於考慮到刑事檢控署及證人的意見及被告的精神狀況,如果潘啟迪接受自簽及守行為,將不提證供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