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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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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1-16] 林巧英案首被告證據不足獲釋

【文匯專訊】區域法院今日繼續審理林巧英冤獄案。被控企圖破壞司法公正的總入境事務助理龍健誠,獲控方以證據不足為理由,不再繼續檢控,獲區域法院主審法官當庭釋放。

 控方是在盤問完林巧英後,在庭上提出,無足夠證據向首被告總入境事務助理龍健誠提出檢控,法官於是判龍建誠無須答辯,當庭獲釋。代表龍健誠的資深大律師表示,在全案審結後,會向法庭申請堂費。

 龍健誠獲釋後表示感到十分高興,但由於案件仍在審訊中,故不便作評論。

 該案現時仍有兩名被告,二十七歲的入境事務助理黃翠琴、四十四歲的兼職翻譯員王建鶯分別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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