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立法會財委會以三十三票對十五票,通過財政司長增設一位新聞秘書。
民政事務局長林煥光解釋,擔任此職位需要在短時間做政治判斷,因此設首長級第二級職位。
當局為游說議員通過該月薪十一萬元的職位,並透露目前擔任新聞秘書每日工作超過十七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