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6名警員涉嫌在警署內毆打一名有線電視攝影記者的案件,區域法院裁定6名被告襲擊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控罪不成立,當庭釋放。
法官說,雖然醫生報告認為事主確曾遭人毆打,但事主未能完全認出涉嫌被告,以及被告與事主的口供先後各有不吻合的地方,因此在疑點歸於被告的情況下,裁定各被告無罪。
法官建議警方,在警署內加裝閉路電視系統錄影審問過程,避免再發生同類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