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9-05] 地鐵派紅股 股東須登記
【文匯專訊】擁有獲發長期持股紅股資格的地鐵有限公司(地鐵)股份的香港股東,須於本年9月14日或之前辦理有關的核查程序。
政府發言人今日表示:這些股東須將其香港身份證副本寄回香港郵政總局信箱269號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作核查之用。他們亦可於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時至下午4時,前往灣仔合和中心1712至1716號舖中央證券登記辦理核查程序。
發言人說:「如股東未能於本年9月14日或之前寄回身份證副本,或向有關辦事處出示其身份證,將可能導致失去或被取消獲發長期持股紅股的資格。」
同時,中央證券登記於5月30日向有關的地鐵香港股東發出信件後,亦曾向未有回應的股東發出通知書。長期持股紅股為政府於香港公開招股中獎勵認購的一部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