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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9月1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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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9-10] 青年澳洲度假可進修工作

【文匯專訊】本港的年青人日後到澳洲度假時,可以趁機在當地工作或進修,而澳洲年青人來港亦會得到同等待遇。

 港府與澳洲政府今日簽署有關工作假期計劃的協議備忘錄,根據協議,兩地年齡介乎18至30歲的年青人在出發前申請,提供經濟狀況證明及持有回程機票,最長可獲准逗留12個月,本港在今年四月亦與新西蘭簽署同類協議,過去五個月共批出70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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