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區域法院拒絕前立法會議員程介南申請以中文審訊他被控收受利益的案件,其一原因是程介南懂得英語。
法官又表示,大部份呈堂的文件均用英文撰寫。他說,程介南本身亦懂得英語,不會對他造成不公平或者偏見,法庭亦會提供高質素翻譯人員,所以維持原定的外籍法官以英語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