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國泰航空一名員工涉嫌受賄3萬元,令行賄人可以一折價格購買機票,被東區法院裁定收受利益罪名成立,判監1年。
在過去兩年,被告多次收受一名朋友金錢,令她可以優惠價購買國泰機票,合共節省7萬多元。
據國泰僱員福利條文規定,公司員工每年可讓一名親友以一折價錢購買國泰機票,但僱員不得從中收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