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正應了那句「逃得過初一,逃不過十五」的古語,正月十五日凌晨,挪用300萬元在逃三年的深圳市寶安區自來水公司原經理林丹玲,在距深圳300多公里的廣東省河源市一出租屋內束手就擒。
寶安區檢察院提供的材料表明:林丹玲在擔任深圳市寶安區自來水服務公司經理期間,涉嫌以公司名義,向外單位出借社會養老保險基金300多萬元,然後挪用該款用於個人營利性活動。1998年10月,林丹玲在紀檢監察機關調查期間潛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