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2-27] 央視台標案起波瀾 一審敗訴原告上訴
【文匯專訊】中央電視台台標著作權案昨天再起波瀾,一審敗訴的原告張德生向法院提起上訴,北京市一中院開庭審理此案。
1978年,當時在中央電視台新聞部工作的張德生設計了CCTV台標圖案。央視從1978年1月起正式使用該台標。
張德生說,央視在使用台標後,沒有向他支付任何報酬。2001年3月,張德生將中央電視台告上法院,請求法院判決台標著作權歸他所有,央視停止侵權行為,並支付使用費30萬元。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由於台標圖案必須要有CCTV英文字母,這一特點決定台標只能由中央電視台使用或用於與中央電視台有關的範圍,不能用於其他用途。這種應徵專門為某種用途設計的特殊美術作品,設計人不享有控製作品的使用或可以另外許可他人使用的權利,作品整體著作權可以由徵集者享有。而且,在近二十年時間中,張德生均未主張過台標著作權,張德生在事實上承認了台標權屬歸中央電視台這一客觀現狀。一審敗訴後,張德生不服,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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