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一名28歲男子持玩具槍打劫銀行,他今天在高等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七年。
案情透露,被告去年九月五日,買了一支玩具槍,翌日到銀行交咭數時,突然拔槍聲稱打劫,當場被捕。
法官指,打劫銀行是嚴重罪行,但考慮到被告認罪,以及有兩位立法會議員求情,於是酌情將十年的刑期起點減至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