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20] 中國╱我國將全面開拓沿海農村市場
【文匯專訊】國家經貿委日前頒發《關於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率先全面推開開拓農村市場工作的意見》,決定在沿海經濟較發達的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和遼寧9個省市全面推開開拓農村市場工作。此舉旨在進一步開拓上述地區的農村市場,增加農民收入。
從1998年開始,國家經貿委先後選定山東省濰坊市、江蘇省蘇州市等10個城市作為開拓農村市場的重點聯繫地區。
當前,沿海地區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取得了全面進步,農村消費已進入轉型期。為此,國家經貿委要求在繼續抓好10個開拓農村市場重點聯繫地區的基礎上,全面開拓沿海經濟發達地區農村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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