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20] 中國╱我國將全面實施社區警務
【文匯專訊】昨天在杭州舉行的全國公安派出所工作會議提出,全國公安機關將堅持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方針,積極實施社區警務戰略,力爭到2004年全國大中城市全面實施社區警務。
社區警務是20世紀六七十年代西方警察機關提出的一種警務思想,其基本特徵是,以預防和減少犯罪為目標,把警察工作的重心由傳統的事後打擊轉移到事前防範上,依靠社會公眾力量抑制犯罪,逐步實現社會治安的良性循環。
公安部副部長羅鋒表示,在實施社區警務戰略時,全國公安機關將適應城市社區改革的要求,全面調整民警責任區和警力配置。綜合考慮社區規模大小、人口多少、治安狀況、警力數量、民警素質等因素,以一名民警負責管理1000戶或3000人為標準,分別實行一社區一警、一社區兩警、一社區多警等幾種警力配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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