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香港居民攜帶入境的煙酒免稅優惠已經修訂,將於七月五日起(即七月四日午夜十二時後)生效。
根據新通過的《2002年收入(第2號)條例》,十八歲或以上及離港逾二十四小時的本地居民於入境時可攜帶六十支香煙、或十五支雪茄、或七十五克煙草,以及七百五十毫升無氣葡萄酒,供其本人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