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7-03] 黑龍江兩持槍搶劫犯被判極刑
【文匯專訊】日前,黑龍江高院終審判決依法駁回共同施暴搶劫、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的張維一、余剛的上訴,維持一審法院對兩名被告人的判決,核准兩罪犯死刑。
據人民法院報報道,黑龍江省林業廳林產品經銷公司運輸科原科長張維一,伙同哈爾濱市熱電總廠北方電廠汽車駕駛員余剛,於1997年3月至1999年2月,持催淚槍、霰彈手鎗、尖刀、勾鎖等兇器在長春市、哈爾濱市等地以暴力手段作案4起。
其中冒充檢察院干警搶劫1起,至輕微傷2人。攜帶霰彈手鎗、尖刀,搶劫3起,其中冒充民警搶劫1起,搶得奔馳牌轎車5輛、捷達牌轎車2輛,總價值57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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