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國家工商總局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加大力度,規範聲訊服務廣告,查處違法違規者。
通知說,聲訊服務廣告的廣告主,必須是持有《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公司、企業。
不具備資格者,不得發佈聲訊服務廣告。對於違反有關規定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要依照《廣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