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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8月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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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01] 民航業外資持股最高可達49%

【文匯專訊】8月1日,《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正式施行。這意味著從此外商投資中國民用航空業的範圍、方式、比例、管理權等一口氣放寬。

 根據新規定,過去投資民用機場規定外商投資比例不得超過49%,中方必須控股,現在改為外商投資民用機場,應由中方相對控股;原來規定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外資股比例不得超過35%,有表決權比例不得超過25%,改為外商投資公共航空運輸企業,中方應當控股。種種跡象表明,外資進入中國民航的機會越來越多。

 民航總局局長楊元元之前指出,放寬外資持股限制,對國外航空公司會有相當大的吸引力,而中國市場則有巨大的增長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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