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8-23] 我國將實行重大醫療過失事故報告制度
【文匯專訊】從今年九月一日開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將要把所轄區內發生的醫療事故有關情況匯總,上報國家衛生部。這是衛生部日前頒發的《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和醫療事故報告制度的規定》提出的明確要求。
上報衛生部的醫療事故有關情況包括:按醫療事故的等級、解決途徑、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各級技術鑒定、醫療機構類別等不同指標統計出的醫療事故數量,醫療事故的賠償總金額、最高金額和最低金額,以及對醫務人員的處理情況等。對於已經發生的醫療事故爭議的解決過程也要上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