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02] 一公司違反《僱傭條例》被判罰款
【文匯專訊】蕭邦生雪(雪粒、冰雕)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支付工資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合共被判罰款一萬二千元。
個案中僱主未有按照《僱傭條例》規定,最遲在工資期屆滿及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支付工資給一名僱員。
《僱傭條例》第二十三及二十五條規定,在工資期屆滿或僱傭合約終止時,僱主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支付工資,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終止後七天內支付。
任何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違反上述規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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