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一名男子在區域法院承認四項向銀行及財務公司詐騙的罪名,被判入獄三年。
控罪指:四十一歲被告在零一年,先後假稱是高級餐具用品公司或冷凍食品公司的總經理或高級經理,利用偽造入息證明,向銀行及財務公司合共騙取二十五萬元個人貸款。
銀行後來揭發事件並報警,被告承認有關控罪,並供出與另外兩名同黨串謀策劃,由被告出面申請貸款,事成後被告得到貸款中的十萬元作為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