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08] 印尼嚴懲3名資助峇里島爆炸案的嫌犯
【文匯專訊】據路透社報道,8日,印尼法官判處三名在印尼搶劫一家黃金商店並把搶來的黃金資助峇里島爆炸案兇犯的搶劫犯有期徒刑。
印尼檢察官今年7月就提出要求說,應該判處伙同另外兩名歹徒進行搶劫的阿布杜爾.拉夫、安迪.希達雅特和朱奈迪三人18年有期徒刑。
負責審問希達雅特和朱奈迪兩人法官最後宣佈兩人搶劫罪名成立,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15年。法官們贊同印尼檢察官們提出的意見,認為兩人是接受了峇里島爆炸案主要嫌犯伊馬姆.桑姆德拉的命令才實施搶劫的。
伙同希達雅特和朱奈迪搶劫黃金商店的拉夫在另外一個法庭上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
法官針對桑姆德拉的最後審判將於本週三舉行,印尼警方稱桑姆德拉是2002年10月12日製造峇里島爆炸案的主要幕後策劃人。印尼檢察官表示,他們希望印尼法庭能夠判處桑姆德拉死刑。
據悉,因涉嫌參與峇里島爆炸案的第一名嫌犯阿姆齊已於上月被判處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