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18] 建設部將從六方面貫徹物業管理條例
【文匯專訊】中國建設部副部長劉志峰今日上午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針對近期物業管理行業的一些問題表示,物業管理條例的出台是為了調整物業管理各方的利益關係,既要維護廣大業主的權益,也要維護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建設部專門召開了會議,要重點抓好下面幾個方面的工作,來保證條例盡快得到很好的貫徹落實:
劉志峰指出,首先,與物業管理相配套的有關規章、辦法或者示範文本要盡快出台,也希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快制定與物業管理條例相配套的有關實施細則和規章辦法,真正使物業管理企業和物業管理行業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二,要加大宣傳力度,要讓廣大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瞭解條例、瞭解有關配套的規章、辦法、合同示範文本,樹立合同意識,通過合同來明確廣大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權利和義務,按照合同來解決物業管理的糾紛。
第三,要建立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的指導意見,形成一種定期服務收費的機制。
第四,按照條例規定,具有一定規模的新的物業,前期物業管理都要實行招投標,實行開發企業和物業管理企業風險經營,改變目前誰建設誰管理的壟斷經營局面。
第五,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對物業管理企業和物業管理從業人員的培訓和資格的認定,提高物業管理行業的整體素質。
第六,下一步即將開展房地產專項整頓,要把物業管理的內容也作為專項整頓的重要內容之一,在物業管理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出,嚴厲打擊。
劉志峰同時也談到,當前物業管理行業中確實存在一些問題,群眾還不滿意。不滿意的包括一些物業管理部門,也包括相當一部分業主。
物業管理企業的不滿包括,物業管理企業進駐以後,為收不到物業管理費而發愁。因為中國老百姓住房長期以來是實物分配,低租金福利使用,都是單位分配和管理,還不習慣自己交物業管理費。
業主也不滿意,有些物業管理企業是由開發商下面的子公司設立的,維護的是開發商的利益而不是業主的權利。有的物業管理企業收費比較高、服務比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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