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政府刊登憲報,建議就《僱員補償援助條例》作出技術修訂,容許「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向有需要的僱主,提供援助。
修訂主要是:僱主無力償債時,因工受傷僱員為索償而提出法律訴訟,基金局可以就僱主須承擔的、或經頒令須支付的法律訴訟費用,援助僱主。
修訂條例草案將於下個月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