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11] 法院幫海外華人「討債」
【文匯專訊】新華網消息 近日,北京市一中院執結一起因海外華人歸國創業引發的案件,贏得了當事人及海外華人的讚譽。
美國傑富利集團總裁、中國海外聯誼會董事黃惠珍女士是旅美華人,1995年11月,黃女士與北京智慧園俱樂部有限公司簽訂合作辦學協議書,後因合作出現問題,智慧園公司與黃女士簽訂了終止合作辦學協議。按照雙方約定,智慧園公司應返還黃女士本金、利息以及各種損失共計40萬美元,但智慧園公司始終未還款。黃女士遂將其訴上法庭,市一中院審理後判決智慧園公司返還黃女士40萬美元。判決生效後,智慧園公司未履行還款義務,黃女士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的執行可謂一波三折,先是法官經多方查證,但均未找到被執行人智慧園公司的財務現金賬號。法院隨即查封了智慧園公司的房產,但在處理該房產時又突生變故,該處房地產由於房屋產權手續不全,無法進行拍賣等變現處理。為盡快給黃女士追回欠款,市一中院執行人員又積極尋找其他線索,終於查到被執行人智慧園公司在北京某研修學院擁有部分股權,執行人員立即採取果斷措施,凍結了該研修學院的部分學費。在法院強制力的震懾下,被執行人當時還款人民幣85萬餘元,並簽訂了還款保證書,分三次將全部欠款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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