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12] 北京一磕斷門牙的男童告贏游泳場
【文匯專訊】一個10歲男孩在玩水上滑梯時,由於公園方面不同意讓他的媽媽一同坐少兒滑梯保護,導致這個男孩被摔傷,由此讓水上公園的主辦者付出了一萬元的賠償費用。
不久前,13歲的京京向石景山法院起訴說,2000年8月1日,他母親帶他到石景山四海公園游泳場的少兒區水上滑梯玩耍。當京京乘坐水上滑梯時,京京的媽媽也一同上了滑梯希望和京京一起滑下保護孩子。但是公園的工作人員卻說,少兒專用滑梯只供少兒乘坐,京京的媽媽無奈從少兒滑梯上被「請下」。而就在京京從滑梯上滑下的一瞬,京京的門牙磕到了滑梯上,導致上左門牙脫落、上右門牙鬆動,滿嘴流血。
2001年5月,京京的左門牙被醫院複查認定為「植入牙牙根完全吸收,已無成活的可能」。最終在法院的主持調解下,四海公園的主辦單位石景山區劉娘府農工商公司賠償京京醫療費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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