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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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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0] 瑞典規定少年兒童騎自行車須戴頭盔

【文匯專訊】瑞典政府10日在這裡宣佈,從明年1月1日起,開始在全國實行15歲以下少年兒童騎自行車上街必須戴護腦頭盔的規定。

 由於目前在瑞典騎自行車者可以帶人,所以新規定同時要求所有15歲以下少年兒童在乘坐自行車時也必須戴護腦頭盔。根據新規定,凡不戴頭盔騎自行車上街的15歲以下少年兒童以及未讓所攜帶少年兒童戴頭盔的騎自行車者都要受到罰款。

 瑞典政府發表新聞公報說,實行這項新規定,是為了減少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腦嚴重受傷少年兒童人數和因腦受傷而死亡的少年兒童人數。據統計,瑞典每年大約有400名少年兒童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因未戴頭盔而遭受較嚴重的腦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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