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20] 太原原反貪局長涉嫌受賄將受審
【文匯專訊】原太原市反貪局局長賈軍英,涉嫌受賄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近日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將於明日開庭審理。這是轟動山西的「山西金融票據詐騙第一案」牽扯出的又一個貪官。
2001年到2002年,山西太原市東方之珠餐飲有限公司總經理王紅、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崔樹川,伙同太原市商業銀行南內環支行行長張原清,偽造金融票據進行票據詐騙和貸款詐騙,涉案金額共計1.8億元。該案被稱作「山西金融票據詐騙第一案」。在此案偵破過程中,太原市反貪局局長賈軍英涉嫌受賄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行為進入了偵查人員的視線,引起了中紀委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要求山西省人民檢察院認真查辦。
現已查明:2000年10月23日,王紅通過按揭方式,以他人名義,為賈軍英購買了一套價值74萬餘元的豪華住房。至案發時,王紅先後為該房支付分期房款、配套設施費、裝修費及傢俱、電器款共計人民幣53萬餘元。經查明,該房雖將他人登記為房主,賈軍英實為產權所有人。在王紅為其購買住房後,賈軍英利用反貪局長的身份,多次為王紅處理經濟糾紛、謀取利益、疏通關係和提供其它幫助。其行為已涉嫌受賄犯罪。
2002年,王紅、崔樹川、張原清通過私刻印章、偽造票據的手段從太原市商業銀行詐騙某公司的存款7890萬元。該詐騙行為被受害單位發現後,為掩蓋犯罪事實,王紅、張原清商定由太原市商業銀行南內環支行搶先向賈軍英任局長的太原市檢察院反貪局報案,以便由賈控制局面,達到保護王紅等人的目的。2002年7月18日,張捏造了事實向太原市檢察院反貪局報案。在太原市檢察院立案後,賈軍英私自去太原市商業銀行南內環支行指使張原清複印了相關詐騙案件的偽造的票據。之後,賈、張一同到王紅辦公室,讓王紅、崔樹川通過複印件核實填寫支票的筆跡。在公安機關對王紅票據詐騙案立案偵查後,賈軍英又向王紅透露了自己打聽到的偵查情況,並親自駕車幫助王紅、崔樹川出逃。7月30日,王紅、崔樹川潛回太原,賈軍英前住機場迎接並透露了公安機關正在抓捕二人的消息。8月1日,賈軍英又提供了本人的工作用車,送王紅逃往石家莊。其行為已涉嫌構成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
據悉,該案將於明日在忻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詐騙案主犯王紅在偵查期間畏罪自殺,張原清和崔樹川分別被另案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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