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20] 日眾院通過有事相關7法案
【文匯專訊】日本國會眾議院20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以多數贊成通過了《國民保護法案》、《限制外國軍用品等海上運輸法案》等7個與有事相關的法案,並全部遞交給參議院審議。這些法案在國會參議院獲得通過之後,與去年在國會通過的《應對武力攻擊事態法案》等其他有事相關法一道,構成了日本完整的有事法制體系。在眾議院通過的7個法案中,還有《自衛隊修改法案》、《支援美軍行動措施法案》、《特定公共設施利用法案》、《俘虜等處理法案》以及《違反國際人道法行為處罰法案》。
《國民保護法案》規定了在日本受到武力攻擊時的政府、各都道府縣以及市村町應承擔的作用和權限、指揮、命令系統等之外,還規定可以徵用私人的房屋和土地等。《限制外國軍用品等海上運輸法案》規定,在日本受到武力攻擊時,日本可以對在日本領海和公海上向敵國運輸軍用品的船舶進行檢查,並限制其航行。如果船舶不執行停船命令,可以對其進行危害性攻擊。
《特定公共設施利用法案》規定,在「有事」時,日本自衛隊和美軍可以優先使用機場、港口、道路等特定公共設施。《支援美軍行動措施法案》規定,美軍軍事行動的展開,日本必須向美軍提供物資和勞力等,配合美軍的行動。
這些有事相關法律生效後,日本首相在緊急情況下可以自行決定調用自衛隊。各市町村長在緊急情況下也可以直接向防衛廳長官提出派遣自衛隊的請求。相關法律實際上簡化了日本出動自衛隊的程序,並使物資徵用等權限更加集中到中央和地方政府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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