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28] 集資詐騙1000萬 粵一婦獲死刑
【文匯專訊】一名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廣東婦女賴鳳蘭,冒充海南省煙草公司幹部詐騙32人錢財1197.4萬元,其中895萬餘元已無法返還。海口中院26日一審判處賴鳳蘭死刑。
賴鳳蘭現年42歲,廣東省高州市人,2002年12月5日因涉嫌詐騙被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刑事拘留。
海口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稱,1999年至2002年11月,賴鳳蘭冒充海南省煙草公司幹部,以從事煙草生意不承擔任何風險,且每月都有高額的利潤回報為誘餌,向李翠珍等32人募集資金,其間,為了誘使集資者增加投資,賴鳳蘭向部分集資者支付所謂「投資利潤」300余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賴鳳蘭非法募集李翠珍等32人資金共計人民幣1197.4萬元,除返還的300余萬元外,賴鳳蘭將其他款項用於投資「私彩」生意。法院認為,賴鳳蘭此舉已構成集資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且利用集資款進行違法活動,致使其中的895萬餘元無法返還,給他人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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