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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2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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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8] 滬某超市員工曝採購內幕

【文匯專訊】某外資企業總經理的司機最近提出辭職,說打算到一家超市去做採購員。總經理大惑不解:為什麼司機願意放棄高薪,去做一個既辛苦、工資又不高的採購員?

 昨天,本市某超市採購員小艾(化名)向記者自曝內幕——超市採購賺大錢「高招」多多。某外資連鎖超市門店的負責人聲稱:一年賺不到四五十萬元,這一年就白做了。

 少拿回扣 另有門道

 這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採購員小艾透露,目前大家的做法有3種:

 一是進場費 比如,公司的指標是每種商品5000元,但是採購員告訴供應商的價格,卻是1萬元。雙方談判,最終把價格「降」到7000元。因為這筆費用不需要開發票,採購員不但明撈進2000元,還從供應商那裡拿到一筆好處費。

 二是訂貨數量 市場上商品種類太多,每種該訂多少,都由採購員掌握。為了多做生意,供應商一般都會「心領神會」地表示感謝。

 三是商品價格 一般說來,超市給採購員的任務是,需要保證公司有20%以上的毛利。就拿打火機來說,市場價格1元,採購員只要不高於0.8元就可以買來了。可事實上,廠家出售的價格,只有0.09元。於是,採購員有意增加一個環節,通過貿易公司「轉手」,超市的採購合同中,單價就成了0.6元。

 「現在採購員直接拿回扣的很少。用這些流行的做法是公司帳上沒損失。」小艾說。

 六個環節 人人「擺平」

 「門店的部門負責人,為整個門店採購,那種『黑』法,更是不得了。」小艾透露。在轉行做採購前,他曾是廠商的談判代表,與超市門店有過多次接觸。

 「一個商品從離開工廠到放上貨架,中間要經過6個人,採購助理、採購員、採購總監、店長、部門負責人、店員,每個人都要『擺平』。『擺平』費用是,平均每人1500元。」他說。這6人,前面3個人決定是否訂貨;後面3個人決定是否把貨放出來,放在什麼位置。

 某大型連鎖超市,合同上明確規定,供應商的進場費是一件商品放15天收1500元。這家超市有40家門店。小艾原先所在的公司,打算把10種商品打進這家超市。按合同計算,得花1500×40×10=60萬元。老闆捨不得花60萬元,讓超市的部門負責人提供優惠。對方做了手腳,其中5種產品先偷偷輸入電腦;另5種就以「產品非常好,建議少收進場費」為由向超市匯報。最後,老闆只付了30萬元,一半給個人,供負責人買輛轎車;另一半才是上交給超市的。

 「現在供貨商太多,形成了買方市場。為了商品進超市,大家只好擠破頭。」小艾說。

 企業管理 控制為先

 「採購環節上的腐敗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發達國家也存在。不僅是超市、便利店,其他行業也有這方面的問題。」中國連鎖經營協會信息部主任楊青松告訴記者。

 他分析,問題來源於兩方面:一個是企業層面的,即企業所收取的各種通道費用,讓腐敗有機可乘。另一個層面是採購員本身,中國的供應商不少是私營企業,經營「靈活」,採購員不自愛,就容易產生問題。楊青松認為,「管理企業需要激勵與控制。而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控制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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