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28] 外交部:中國公民權益受侵害可尋領事保護
【文匯專訊】5月28日電 中國外交部領事司副司長邱紹芳28日說,境外中國公民需注意人身和財物安全,除自我保護外,在發生意外時可向中國駐外使、領館尋求一定的領事保護和服務。
領事保護是指當本國公民、法人的正當權益在接受國受到侵害時,中國駐外使、領館依據包括國際公約在內的國際法的各項原則、雙邊條約或協定以及中國和駐在國的有關法律,通過外交途徑,反映有關要求,敦促駐在國有關當局公正、合法、友好、妥善地處理。領事服務是指中國駐外使、領館依據本國有關法律和法規為在接受國內的本國公民提供涉及國際旅行證件、公證、認證等事宜的服務。
近年來,大量中國公民踏出國門,在國外旅行、工作、學習或居住。當地時間5月23日清晨,法國巴黎戴高樂機場發生候機廳部分頂棚坍塌事故,8名在此轉機的中國公民遇險,其中2人遇難。
邱紹芳說,事故發生後,外交部和中國駐法國大使館立即啟動了應急機制,目前正盡一切努力協助處理中國遇難人員的善後事宜。
邱紹芳說,目前境外中國公民可能遇到的主要困難和問題包括:在境外中國護照遺失、被偷或被搶;持有效簽證在目的地國入境、出境或過境受阻;中國公民在境外發生交通、工傷事故;在居住國受到僱主不公正對待或工資被僱主無故拖欠;在居住國被羈押或監禁期間受到歧視和不公正待遇;財產遭盜竊、搶劫或他人強佔等。在遇到以上情況時,中國公民都可以向中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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