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28] 司法行政機關不辦04年司法考試培訓班
【文匯專訊】5月28日電 報名參加2004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可依據司法部已制定出版的《2004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進行複習、備考。日前司法部提醒廣大考生: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機關不舉辦考前培訓班,也不委託任何單位進行2004年國家司法考試考前培訓輔導,希望廣大應試人員慎重選擇司法考試考前培訓班。
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負責人說,近幾年來一些院校和辦學機構針對國家司法考試,為幫助廣大考生應試備考,舉辦了形式多樣的考前培訓和輔導,為應試人員提供一定的學習和複習便利。但是,我們也注意到,其中有個別培訓班為招攬生源,打出了司法部組織、指定或者認可,命題專家親臨授課等旗號,大作不實宣傳,欺騙應試人員,詐取錢財,嚴重侵害了廣大應試人員的利益。
這位負責人介紹,自2001年國家司法考試制度建立實施以來,司法部及其考試主管部門從未舉辦,也從未委託、指定過任何單位舉辦國家司法考試的考前輔導和培訓,今後也不會允許參與國家司法考試試卷命題工作的人員參加與國家司法考試有關的輔導和培訓授課活動。
這位負責人指出,為方便應試人員複習,司法部修訂出版了《2004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該大綱中詳列了今年國家司法考試的考試說明,包括試題類型、試卷結構、科目分佈、樣題示例以及各科目的考試範圍等,作為今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命題依據,當然也是複習的依據。希望廣大應試人員認真閱讀,複習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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