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31] 以最高法院要求軍方遵守國際法
【文匯專訊】以色列最高法院30日裁定,以軍在巴勒斯坦城鎮採取軍事行動時,必須遵守國際法以確保巴勒斯坦平民能得到藥品、食物和水電供應。
包括以色列最高法院院長阿哈龍﹒巴拉克在內的3名法官裁定,以軍在軍事行動中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國際法、國際慣例、以色列簽署的國際條約和以色列的基本法律」,包括允許為死者舉行葬禮。
以軍本月18日大舉入侵加沙地帶的拉法難民營,在持續數日的行動中一共打死了45名巴勒斯坦人,摧毀了數十棟民宅。國際輿論對此提出了嚴厲批評。
在以軍近日入侵拉法難民營期間,許多巴勒斯坦人的屍體被擺放在一個臨時太平間內長達5天之久,原因是以軍不允許居民離開所居住的居民區去埋葬死者。
對此,以色列軍方發言人表示,軍方將遵從最高法院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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