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31] 寧婆媳紛爭一年撥20次「110」
【文匯專訊】因為自己沒有房子,南京一女士與丈夫長期居住在婆婆家中,然而她們婆媳之間屢屢發生衝突,家中不得安寧。去年一年,這家的婆媳衝突竟20多次驚動「110」上門處理。夾在母親和妻子之間的丈夫痛苦不堪,近日終於承受不住內心的壓力,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以求解脫。南京市鼓樓區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原告的離婚請求未能獲得支持。
41歲的王先生是一名自由職業者,李女士小王先生1歲。1988年,他們經自由戀愛結婚。王先生在離婚訴狀上說,因李個性太強,近年來夫妻矛盾增加。妻子不能體諒尊重老人,經常對老人動粗,多次使老人受傷害,在最近的一年裡,僅「110」就曾20多次接警上門處理家庭糾紛,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和他與母親之間的親情。王先生認為,如果再和李共同生活下去,後果不堪設想。遂請求法院判決解除他和李的婚姻關係。
李女士對丈夫提起離婚訴訟十分傷心,她堅持認為丈夫對她仍有感情,加之從孩子成長的角度考慮,堅決不同意離婚。一個堅決不同意離,一個堅決要離,法庭調解失敗。
在對原被告的具體條件進行分析后,法院最終認定原、被告間的感情並未破裂,故判決不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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