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31] 中消協籲深刷卡手續費之爭應思顧客利益
【文匯專訊】由於深圳商家與深銀聯就刷卡手續費標準進行的協商沒能達成共識,深圳市46戶商家已作出決定,將於6月2日、3日集體拒絕刷卡消費兩天。中國消費者協會有關負責人31日就此發表評論指出,銀行與商家解決爭端不能以損害消費者權益為代價。
這位負責人說,消費者是刷卡消費的主體,但在這次關於刷卡手續費標準的爭議事件中,商家和銀行都沒有意識到消費者的存在,甚至有將消費者視為「砝碼」「挾消費者以令對方」之嫌。這是對消費者法定權利的漠視。
這位負責人指出,刷卡消費作為一種消費模式,一經推出,即形成了銀行、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合同關係。商家單方面拒絕使用銀行卡,直接損害了消費者的選擇權,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銀行作為發卡方,也應負有積極處理問題、妥善解決糾紛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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