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02] 國稅地稅聯合辦理 稅務登記一次即可
【文匯專訊】昨天,國家稅務總局發佈有關通知,要求我國的國稅局、地稅局要聯合辦理稅務登記。
據介紹,聯合辦理稅務登記是指納稅人只向一家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由受理稅務機關核發一份代表國稅局和地稅局共同進行稅務登記管理的稅務登記證件。聯合辦理稅務登記的工作範圍包括兩家稅務機關共同管轄的納稅人新辦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註銷稅務登記、稅務登記違章處理以及其他稅務登記管理工作。此外,以後納稅人有違反稅務登記管理行為的,由發現的稅務機關進行處理,另一家稅務機關就不再進行處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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