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05] 違法發佈醫療廣告媒體被曝光
【文匯專訊】6月5日電 今年一季度,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組織對各地發佈醫療廣告較多的63份報紙進行了檢查,共檢查醫療廣告4881條,發現違法及涉嫌違法廣告3236條,約占2/3。
在這次檢查期間,發佈違法醫療廣告較多的媒體依次為三秦都市報、新文化報、重慶晨報、半島都市報、今晚報、新安晚報、大連晚報、燕趙晚報、南國早報、貴州都市報,這些媒體被查出的違法醫療廣告均在100條以上。
上述違法醫療廣告,有的未按照規定標明廣告證明文號,有的聲稱保證治癒或者隱含保證治癒,有的使用非醫學專業技術職稱用語,有的利用患者或者醫學權威機構、人員的名義、形像進行宣傳,有的以新聞報道形式發佈廣告。
這次檢查中發現的典型違法或涉嫌違法廣告包括:新安晚報以《一個腫瘤病人的日記》為題發佈治療腫瘤醫療服務廣告,生活報以《突破尿毒症死亡難關讓腎病患者絕處逢生》為題發佈北京中都中醫藥研究院醫療服務廣告,揚子晚報以《個性化人性化治療腫瘤》《腫瘤患者的生命之光》為題發佈治療腫瘤醫療服務廣告,燕趙晚報以《生命在這裡改寫》為題發佈石家莊平安醫院治療腫瘤醫療服務廣告,燕趙都市報以《三步克瘤法讓腫瘤患者絕處逢生》為題發佈中研國醫館治療腫瘤醫療服務廣告,新晚報以《新法治腫瘤再造健康路》為題發佈北京廣濟中醫院腫瘤醫療服務廣告,齊魯晚報以《抗病毒中藥免疫誘導療法肝炎肝硬化肝腹水的終點站》為題發佈山東省人民政府醫院肝病防治中心治療肝病醫療服務廣告,春城晚報以《頭昏頭痛三叉神經痛不再猖狂了》為題發佈醫療服務廣告,蘭州晚報以《挑戰復發性牛皮癬》為題發佈治療牛皮癬醫療服務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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