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05] 烏前總理在美洗錢受審 面臨5年監禁
【文匯專訊】美國舊金山聯邦法庭陪審團6月3日做出裁定,認定烏克蘭前總理拉扎連科利用職權索賄、通過美國銀行洗錢、欺詐和轉移贓物等29項罪名成立。自1992年美國判處巴拿馬前總統諾列加犯有販毒罪以來,拉扎連科是第一個被裁定有罪的外國領導人,並且可能面臨最高5年的監禁。
烏克蘭前總理在美洗錢1.14億
在長達3個月的審判過程中,美國檢察官伯爾施指控拉扎連科在擔任烏克蘭總理和其他高級職務期間,利用職權為自己建立起一個跨國洗錢賬戶網絡,把他從本國非法經營活動中攫取和累積的巨額贓款轉移到國外。
美國法庭此次審判拉扎連科,主要是因為他通過美國銀行洗錢,觸犯了美國的相關法律,而且涉案金額高達1.14億美元。在這些藏匿於外國賬戶的金錢背後,他還涉及勒索、欺詐、受賄、瀆職甚至暗殺等幾十條罪狀,案情錯綜複雜。
拉扎連科聲稱受到政治迫害
在法庭上,拉扎連科面無表情,在離開法庭的時候,他對新聞記者宣稱判決有很多司法錯誤。他否認對自己的一切指控,聲稱那都是烏克蘭總統庫奇馬對自己的政治迫害。
對此,他的辯護律師丹尼爾表示,他將努力推翻此次判決結果,並謀求重審。丹尼爾聲稱烏克蘭方面對證人有恐嚇行為,迫使他們做出不利於拉扎連科的證詞。丹尼爾說:「這次判決讓我感到從來沒有過的受騙。」 他堅稱,拉扎連科沒有從烏克蘭人民那裡拿走一分錢。
從總理到階下囚
今年51歲的拉扎連科1995年被總統庫奇馬任命為烏克蘭能源部長,第二年升任總理,一年後辭職。美方列舉的罪狀中有一項,就是指控拉扎連科在掌握烏克蘭能源業大權後,把數份開發天然氣合同「賞」給了烏克蘭統一能源公司。作為「回報」,統一能源公司前後一共向拉扎連科的海外賬戶匯入了1億多美元。
拉扎連科1997年被庫奇馬解除職務後當選烏克蘭議會議員,並領導和發起反對庫奇馬的運動。後來,烏檢察機關曾以濫用職權、非法開設海外銀行賬戶和貪污等罪名對他提出刑事訴訟。1998年底,拉扎連科因涉嫌洗錢在企圖逃離瑞士日內瓦時被捕。
1999年2月,拉扎連科逃亡美國,企圖尋求政治避難,但「東道主」美國政府卻應烏克蘭和瑞士的要求,以一紙逮捕令「歡迎」這位遠道而來的「貴客」,在肯尼迪機場將他逮捕,並關押在美聯邦監獄。
不過,擁有大把美元的拉扎連科坐了4年美國監獄後,於2003年繳納了8600萬美元的保釋金,得以暫時脫離牢獄生活,但仍受美國當局監視,至今行動還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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