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05] 中小學收費標準由省級政府審核確定
【文匯專訊】據中央電視台報道,為保證今年秋季全國城鄉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一費制」的落實,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教育部出台具體規定:各地收費標準必須由省級人民政府審核確定,必須經過聽證。其他各級人民政府、部門和學校都無權確定收費項目和標準。
各地在今年秋季開學前,必須制定出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及預算內財政撥款標準,與「一費制」實施同時執行。在實行「一費制」時,各地學校要對農民工子女一視同仁,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學費標準,對享受國家免費提供教科書的學生不繳納課本費,收費時要從「一費制」學費中相應扣除。
國家三部委還強調部門、個人和學校如截留、挪用、平調、擠占學校「一費制」資金要追究有關領導行政責任。今年秋季開學後,教育部將組織力量對各地「一費制」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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