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26] 俄稱朝鮮有權和平利用核能
【文汇专讯】參加朝鮮半島核問題第三輪六方會談的俄羅斯代表團團長、外交部特使亞歷山大﹒阿列克謝耶夫26日暗示,俄方認為朝鮮有權和平利用核能。
據報道,俄羅斯外長拉夫羅夫25日表示,朝鮮有權擁有和平目的的核計劃。在應新華社記者要求對此進行評價時,阿列克謝耶夫說,應該區分核凍結和棄核。至於棄核方面,他說,提出取消所有核活動的問題是「沒有法律根據的」,否決任何國家發展和平核計劃的權力是不可能的。
他表示,俄羅斯認為和平目的的核計劃不應引起他方擔憂,並且必須在核查下進行,以及在雙邊、多邊基礎上確保核活動的和平目的。
阿列克謝耶夫還說,不排除朝鮮將提供的核凍結目錄中可能既有軍用也有民用的核設施。他說,如何區分它們應由專家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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