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31] 深實行孤兒家庭寄養 下崗職工和孤兒雙贏
【文匯專訊】深圳5個下崗員工家庭日前與深圳市社會福利中心和深圳市勞動部門簽訂了《家庭寄養協議》,收養10名福利中心輕度殘疾的孤兒。
深圳市社會福利中心有關人士介紹,深圳自5月份實行孤兒家庭寄養以來,已經收到了130多份申請,到昨日已經有53個孤兒找到了新家。
深圳市社會福利中心在實行孤兒家庭寄養開初,發現一些下崗人員家庭有收養孤兒的意願,遂與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繫嘗試在下崗員工家庭中挑選合適的寄養家庭。
這位人士介紹,深圳社會福利中心至今共收到了50多個下崗員工家庭的書面申請,經過篩選和家訪,最終確定了5個下崗員工家庭。這些家庭全部是「媽媽」下崗在家,「爸爸」有穩定工作且月收入在3,500元以上,自己的孩子都是讀高中以上,並且每個家庭都有住房。
按照規定,除了寄養孤兒的生活、醫療和教育費用由政府負擔外,深圳市社會福利中心每個月給每個寄養家庭勞務費用600余元。考慮到下崗員工的實際情況,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還按照《深圳市困難失業人員托底安置管理辦法》的規定,每月給每個下崗員工家庭發放托底安置工資900余元。
孤兒有了家,下崗員工告別了失業狀態,深圳市社會福利中心有關人士表示,希望這個嘗試是一個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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