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05] 俄國家杜馬通過立法限制啤酒廣告
【文匯專訊】俄羅斯國家杜馬(議會下院)5日以439票一致通過一項《廣告法》修正案,對新聞媒體刊登啤酒廣告嚴加限制。
這項法律規定,嚴格禁止電視台和廣播電台從7時至22時播放啤酒廣告;禁止利用人或動物的形像以及用動畫形式製作啤酒廣告;禁止在報紙的首末版和雜誌的封面和封底刊登啤酒廣告;禁止在啤酒廣告中運用「啤酒對社會和個人活動、體育運動獲得成績具有重要意義」、「啤酒具有改善身體和心理狀況和消除疲勞的功效」等類似宣傳語言。
近年來,喝啤酒已成為俄羅斯的一種社會時尚,啤酒消費量在世界名列前茅,莫斯科、聖彼得堡等大城市每年舉辦的啤酒節成為全社會,特別是年輕人的盛大節日。媒體的啤酒廣告舖天蓋地,耗資逐年提高,今年上半年達7.2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長36%。
國家杜馬通過的上述法律,引起了啤酒生產商和廣告界的強烈反響。俄羅斯啤酒生產者協會負責人馬曼托夫等人認為,嚴格限制啤酒廣告將使許多啤酒生產者放棄對體育比賽的贊助,同時使電視台等俄媒體蒙受數千萬美元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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