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07] 貴一礦長接通知不停產 釀大禍被判6年
【文匯專訊】8月7日電 據《貴州都市報》報道,面對9份停產整改通知,貴州省荔波縣立化鎮三岔河煤礦承包人孫懷友卻視而不見,仍然堅持生產,導致該煤礦發生瓦斯爆炸,造成17名民工死亡,2名民工重傷。8月6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終審裁定,孫懷友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0年12月29日,孫懷友承包了荔波縣立化鎮三岔河煤礦,並履行礦長職責,負責各項管理工作。2002年9月19日至12月16日,荔波縣煤炭局技術人員對該礦進行多次安全檢查,發現礦井存在井下通風系統不獨立等多方面的安全隱患問題,並發出9份停產整改通知書。然而,孫懷友對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的整改通知卻重視不夠、措施不力,導致2002年12月23日1時許,民工正在井下作業時發生瓦斯爆炸,造成17人死亡,2人重傷的重大責任事故。
2004年3月17日,荔波縣人民法院認定孫懷友犯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孫懷友不服提出上訴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以上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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