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17] 浙中小學生近九成受過校園暴力
【文匯專訊】浙江省首次針對中小學生校園暴力行為狀況的調查近日結束。調查結果令人吃驚:有近九成中小學生遭受過校園暴力,其中性受害人數接近兩成。傷害既有發生在學生間、師生間的,也有發生在學生家長、學校職工和學生之間的。
據課題負責人鄭全全介紹,調查對校園暴力的界定並不僅指身體傷害,任何發生在學校內的包括身體及言語的攻擊、性騷擾、欺負、財產破壞(包括偷竊)和體罰都可認定為校園暴力。調查顯示,有49.2%的同學承認對其他同學有過不同程度的暴力行為,有87.3%的同學承認曾遭受過其他同學不同程度的暴力行為。在校園暴力事件中,遭受身體和言語攻擊行為的受害者人數最多,均超過總調查人數的70%以上。其中教師體罰行為的受害者占總調查人數的37%,性受害者人數占17%,欺負行為的受害者占18%,破壞行為的受害者占26%。
目前,課題組已對調查數據做出了初步分析,普遍認為中小學生校園暴力行為產生可能與學生個人、家庭及學校因素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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