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19] 「網絡色情第一案」案犯被判刑
【文匯專訊】原成都網秀數字娛樂有限公司負責人、「鳳鳴網」管理者鄧岷江因犯傳播淫穢物品罪,近日被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其犯罪所用的電腦主機、掃描儀等物品被依法沒收。這是四川破獲並審理的「網絡色情第一案」。
經法院查明,鄧岷江於2001年9月註冊成立了成都網秀數字娛樂有限公司,當年年底開辦了「鳳鳴網」。2003年3月,鄧岷江在「鳳鳴網」上增設VIP專區,後在此專區內的「激情自拍」版塊裡上傳淫穢圖片,並縱容網友上傳淫穢圖片、色情小說。
「鳳鳴網」是在國內有一定影響的成人交友網站,它推崇「一夜情」,並以此發展會員牟利。截至案發時,「鳳鳴網」的會員已超過20萬人,付費會員3000多人,其中黃金VIP會員1000多人。成為黃金VIP會員須一次性付費500元至700元,黃金VIP會員參與的活動、進入的欄目和一般會員不一樣。
2004年2月25日,成都市公安局接群眾舉報後,對「鳳鳴網」所在地進行檢查,從網站VIP會員區的「激情自拍」版塊中提取了15組圖片和文字,其中鄧岷江以「慕野」的網名上傳了「某人」圖片兩張,另有VIP會員區「極限998」「WCY」等上傳的圖片。同時,在網站「原創」文學區提取了「我所接觸的日本女孩」和「我真實的故事」兩篇小說。上述圖片、小說經鑒定均為淫穢物品。金牛區檢察院以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對鄧岷江提起公訴。
法院認定鄧岷江上傳的「某人」圖片系淫穢物品。其傳播行為情節嚴重,構成了傳播淫穢物品罪。雖然鄧岷江對網民上傳淫穢圖片及文字在現有條件下不能阻止,但是鄧岷江作為網絡管理者,有義務及時對網民上傳的淫穢圖片及文字進行刪除。然而,鄧岷江發現網民上傳的淫穢圖片及文字時,並未及時刪除,給社會造成了惡劣影響,後果嚴重,應當以傳播淫穢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鄧岷江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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