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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1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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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3] 美國解禁攻擊性武器貿易

【文匯專訊】美國前總統克林頓1994年簽署的為期10年的武器禁令13日正式到期,這意味著19種攻擊性武器可以在美國國內合法買賣。

 目前,國際警察首長協會、警察兄弟會等一些警察組織都支持美國政府續簽這一法令。布什總統也表示,如果能夠得到國會許可,他將續簽禁令。

 美國國內一些機構進行的調查顯示,人們對禁令是否能夠幫助減少犯 罪持不同態度。禁令中語句模糊的規定使槍支製造商有機可乘——他們只要通過更換槍支名稱或改變槍支特徵或零件的方法,就可以繼續在市場上銷售這些槍械。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馬薩諸塞州、紐約和夏威夷等地都通過了各自限制使用攻擊性武器的法令,其中一些法令比聯邦禁令更加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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