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18] 贛首次制定關於農村衛生的詳細標準
【文匯專訊】近日,江西省從衛生環境、衛生設施、健康教育、除害防病、衛生管理等方面制訂了衛生村莊、衛生鄉鎮、愛國衛生示範鎮的衛生評價標準,從而為江西的農村衛生劃分出「等級」。這是江西省首次制定的關於農村衛生的詳細標準。
據江西省愛衛會主任浦志龍介紹,為將衛生城鎮創建工作向農村輻射,帶動農村環境衛生面貌改善,提高全省農村整體衛生水平,江西省愛衛會近期已在全省全面啟動衛生村、衛生鎮、愛衛示範鎮的創建活動。
為此,江西省制訂出了衛生村莊、衛生鄉鎮、愛衛示範鎮的具體衛生評價標準。如一個衛生村莊的標準要求,全村住宅建設基本整齊合理,公用路面硬化達到100%;環境整潔,有綠化帶;村辦企業的「三廢」排放符合國家規定標準,自來水普及率達到80%以上,水質符合飲用衛生標準;學校開設健康教育課,村民健康教育知曉率達到70%,行為率達到60%,能做到一人一巾,飯菜存放有防蠅設施等。
江西省農村愛國衛生示範鎮則是目前江西省最高「衛生等級」鎮,要求申報的鄉鎮必須獲得江西省衛生鎮稱號一年以上,同時,所轄村中有6個以上達到設區市級衛生村標準,其中3個必須達到省級衛生標準。示範鎮榮譽稱號為三年。省愛衛會將不定期組織對示範鎮的明查暗訪,對創建工作滑坡的鎮進行通報整改,否則將撤銷其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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