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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1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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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8] 韓政府發表和平利用核能四原則

【文匯專訊】韓國政府18日發表了「和平利用核能四項原則」,重申韓國沒有開發核武器的計劃,並將繼續遵守有關核不擴散的國際規範,重新贏得國際社會的信賴。

 韓國政府當天上午召開國家安全會議,討論了國際原子能機構對韓國核物質試驗進行核查和韓國政府的立場。會後韓國統一部長官鄭東泳、外交通商部長官潘基文和科學技術部長官吳明在政府大廈舉行聯合記者招待會,發表「和平利用核能四項原則」,再次闡明韓國沒有開發和擁有核武器的用意,將堅守核透明度的原則並加強國際合作,誠實遵守《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和《朝鮮半島無核化共同宣言》等有關核不擴散的國際規範,在得到國際社會的信賴的基礎上擴大和平利用核能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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