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13] 北京擬取消自行車牌
【文匯專訊】據北京晨報報道:北京市有望依法對機動車實行第三者強制保險制度,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此外,自行車可能將不再上牌照。
經過初審、網上徵集意見、立法聽證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草案修改稿)》有望於近日在市政府首都之窗網站上再次徵集市民意見。記者獲悉,第三者責任險先行賠付是草案修改稿中的一大亮點,它最大限度地保護了各方當事人的利益,尊重了生命權。
草案修改稿提出,機動車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肇事車輛參加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先行賠償;肇事車輛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肇事車輛按照相當於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先行賠償。
據記者瞭解,目前我國實行的「第三者責任險」並非是強制保險,只是因為不上保險不給予車輛年檢,在實際操作上變成了「強制保險」。第三者責任險在許多國家屬於像失業、養老、生育等保險一樣的強制性的社會保險,是公益性保險,其成立初衷是為了提高交通受害人的待遇,使受害人能夠及時得到救助和補償。其保額是多少、賠償多少都是由國家來制定的,許多時候是賠錢的買賣,需要國家通過財政給予補貼。但是,在我國第三者責任險是商業保險,其設立的目的是為了轉嫁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風險,是高贏利的險種。因此當機動車一方無責任時,第三者責任險不予賠償。這一規定與新交法中提出的司機「無過錯賠償責任」不相符,增加了無過錯司機的經濟負擔。
草案修改稿中還提出,機動車一方無過錯的,只按照國家規定的最低比例、額度承擔賠償責任。「最低比例」到底是多少,記者獲悉,最高人民法院可能將對此作出一個新的司法解釋。目前執行的有關法律中,最低比例大致在10%左右。
此外,記者還獲悉,目前北京有430萬輛自行車。但草案修改稿中抹去了「自行車要登記」的條款,若這一條款能在即將於本月下旬進行的第二次審議中通過,則意味著自行車將不再上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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