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22] 豫黑社會頭目:判我死刑是胡鬧
【文匯專訊】昨日上午9時整,「咚!」一聲法槌響起。
「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現在開庭,提宋留根等62名被告人到庭!」隨著審判長朱建英一聲令下,河南建國以來最大涉黑犯罪組織——宋留根團伙案公開宣判。
據東方今報報道,隨著審判長宣讀完121頁審判書,涉案62名被告人(如果加上此後並案宣判的5人,實則為67人)中,9人一審被判死刑。
法院判決:
鄭州恆業運輸有限公司:偷稅罪,非法經營罪,罰金200萬。
宋留根: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馮曉怡經濟損失人民幣5萬元。自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給付。
宣判現場,宋留根顯得比較平靜,自始至終幾乎都緊閉雙眼,似乎在一字一句地傾聽。直到審判長宣判完畢,他才微微睜開眼,歎一口氣,連搖三次頭。
當記者問他對本案判決結果的看法時,宋留根大聲說:「判決不公!大部分都不是事實,我運個假冒商品,都能判死刑? 簡直胡鬧!」記者問:「那你會不會提起上訴?」宋留根略微頓了一下,歎口氣說,「再考慮考慮」。
據知情人士透露,在簽收判決書時,宋留根表示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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